“明明当时宣传的是钻石满5年可超额回购,结果现在告诉我需要技术检测,层层报备审批,而且期限不定,我就怕回购政策再有其他变故。”日前,因为珠宝回购遇到难题,消费者李女士找到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。几年,很多商家在销售金银珠宝饰品时会打出回购、以旧换新等促销牌。有的商家承诺5年之后按原价回购,有的声称可按原价85%回购或以旧换新等。有的消费者误认为很划算,而由此所引发的争议和纠纷却不断增多。(8月9日《工人日报》)

在金银珠宝饰品市场,向消费者做出附期限的回购、换购承诺是商家的普遍做法。商家通过这一营销承诺赋予消费者更多权利,也让消费者拥有更多消费期待,进而刺激消费者提升购买欲望。

殊不知,不少商家打出的金银珠宝饰品回购、换购等促销牌暗含着不小的风险。一些商家可能还没到承诺的回购、换购期限,就关门了,如此,商家的承诺就成了泡影。有的商家承诺得非常简单,只在合同中载明了回购、换购的期限、比例等事项,并未明确回购、换购的具体条件、程序以及不予回购、换购的情形等事项,甚至未在合同中加盖印章,当消费者要求商家按承诺回购、换购时,商家又搬出隐形的条件,甚至百般抵赖毁诺,让消费者的回购、换购之路遭遇重重障碍。

消费者应看清金银珠宝饰品回购、换购营销行为中的风险,增强理消费意识,尽量选择规模较大、信誉较好的商家进行交易,并要求商家把相关的承诺变成格式正规、要素齐全的书面协议,在协议中写清回购、换购的比例、条件、流程以及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,为后续的权利变现和维权加一把“安全锁”。

即便商家耍赖,消费者也并非无计可施。如果商家通过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向消费者做出的有关金银珠宝饰品回购、换购的承诺,未说明或未说清回购、换购的具体条件、流程等事项,致使双方的理解发生争议,那么,按照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,对争议内容应该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,或者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既不利于商家一方的解释。据此,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,要求商家执行消费者通常理解的承诺或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。另外,如果商家在向消费者做出了回购、换购承诺后,又以种种理由拖延、拒绝消费者的回购、换购要求,商家的承诺就缺乏诚意,涉嫌虚假宣传、欺骗误导消费者,消费者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,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,而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一旦被定,就会付出法律代价,消费者的诉求也能得到一定满足。

针对金银珠宝饰品市场回购、换购引发的争议和纠纷不断增多的问题,市场监管部门、消协有必要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强化消费监督,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,区分不同的问题质予以处置,并指导商家规范合同格式和承诺方式,完善诚信评价机制,发布消费警示,为消费者营造诚信、公、放心的金银珠宝饰品消费环境。(李英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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